定义:投资 VUL 现金价值的两种方式

可变万能寿险(VUL)保单中的“投资选项”包含两层含义:现金价值可以投资于什么,以及由谁作出这些决定。在新加坡,同一个 ILP 名目之下有两种模式。在零售投资连结保单(ILP)中,保费用来购买保险公司所提供子基金的单位。在高净值开放式架构(open-architecture)VUL 中,现金价值放在托管账户里,由保单持有人委任、保险公司接受的管理人,按书面投资授权进行投资。第二种模式只向已选择加入的认可投资者提供。

特征 零售 ILP(保险公司子基金) 高净值 VUL(开放式投资授权)
谁选择投资 保单持有人从保险公司的子基金清单中选择 受委任的管理人,在保单持有人商定、保险公司接受的投资授权范围内
保单持有人持有什么 子基金的单位 一份保单,其账户价值跟踪托管中的资产
资产放在哪里 保险公司的子基金架构内 为保单安排的托管银行托管账户
投资者资格 零售客户可以购买,须遵守建议与披露规则 已选择加入的认可投资者
披露文件 产品摘要、各子基金的产品重点说明书(Product Highlights Sheet)、保单利益演示 产品摘要、保单利益演示、投资授权与托管条款
转换 基金转换,每年有限次数免费 由管理人在授权内调整;变更授权须经保险公司接受
保单之外的费用 子基金内部的基金管理费 托管费和管理费另行约定

零售 ILP 中的保险公司子基金

ILP 子基金是一个投资池,众多保单持有人持有其单位。LIA 的消费者指南指出,子基金可以由保险公司管理,也可以由外部基金经理管理,并提醒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。MoneySense 列出了这一模式附带的成本:基金管理费、买卖差价(据 MoneySense,通常约为 5%)、每年有限次数的免费转换,以及超出次数后的转换收费。MAS 通知 307 对投资连结保单设定了要求,涵盖披露、投资指引、借贷限制和运作规范,其中包括单位估值和 ILP 子基金审计等强制性内容。

对 VUL 的读者来说,这种模式是一个对照:保单持有人从清单中选择,持有的是单位,而不是证券。姐妹站 ilp.com.sg 对此有深入介绍;本站讲的是第二种模式。

开放式投资授权:如何运作

“开放式架构”(open architecture)指投资决定不局限于保险公司的基金清单。保单持有人提出托管银行和管理人的人选,保险公司做尽职调查,对每一方决定接受或拒绝,管理人则在投资授权内投资。有三个特点反复出现。

  • 全权委托与操作权限。 管理人可以按全权委托(discretionary)或建议(advisory)方式委任。常见的操作模式是:管理人拥有持仓和报表的只读权限,用规定的表格提交交易指令,保险公司对照其资产参数审核,由托管银行执行。保单持有人是否还须确认每一笔交易,以及是否有交易可以不经交易前审核,都是产品设计上的选择,写在产品摘要和投资授权中。
  • 保险公司的角色。 保险公司不提供投资建议,负责检查资产是否符合其参数,并可出售资产以支付费用或恢复流动性。见 合同结构。
  • 管理人的身份。 保险公司通常要求管理人在其接受的司法辖区持牌或受监管,并可能对管理人的身份或所在辖区设限。提名自己已在使用的管理人之前,请先向保险公司确认。

可接受与通常被排除的资产

资产是否可以接受,是逐项对照保险公司的参数决定的,而不是按类别一刀切。下表描述新加坡市场上高净值 VUL 产品对主要类别的一般处理方式;对某一份具体保单而言,只有保险公司的投资授权和产品摘要才具约束力。

类别 通常会考虑(须经批准) 通常排除或限制 常见理由
现金与存款 可以,在现金缓冲范围内 不适用 为支付费用保持流动性
上市股票 在可接受交易所上市、属于认可指数成分股的流动性好的股票 非上市股份、交易清淡的股票、关联方证券 估值与流动性
债券 投资级发行人 次投资级债务、或有可转换债券 信用风险与估值
基金与 ETF 经 MAS 授权或承认的基金;结构普通的 ETF 杠杆、反向和单一股票 ETF;未获承认的基金 复杂性与流动性
结构性产品 逐案考虑,取决于定价和赎回条款 流动性差或带杠杆的结构 估值
衍生品 一般不接受 期权、期货、远期、认股权证、卖空 杠杆
私募与实物资产 不接受 私募股权、私募债务、房地产、实物商品 流动性差
数字资产 不接受 加密货币及相关工具 托管与估值
已设押或受制裁资产 不接受 已设押资产;受制裁的发行人 产权与合规

关于基金,MAS 说明,向公众发售的集体投资计划(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)必须经 MAS 授权(authorised,在新加坡设立的)或承认(recognised,在新加坡境外设立的),并备有招募说明书和产品重点说明书。受限计划(restricted scheme)只有在向“相关人士”(relevant persons)发售,或每笔交易最低认购额为 S$200,000 的情况下,才可免除这些步骤(MAS,2026 年 10 月 5 日更新)。保险公司通常要求基金具备授权或承认身份,并把受限计划当作另一项单独的决定。

现金缓冲:为什么账户里要留一部分流动资金

费用从账户中支付,通常通过出售资产来实现,所以保险公司一般要求账户中有最低比例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。如果缓冲降到最低要求以下,合同通常给予一段补足期限,逾期未补则允许保险公司出售资产。MoneySense 对零售 ILP 描述了同样的机制:保险费和其他费用通过出售单位来支付,而且费用随年龄上升。实际后果是:全部投资于波动性资产的组合,可能被迫在不利的价格卖出。缓冲比例由产品设定,不要自行假设某个数字。只按合同最低要求留出的缓冲,相对于未来几年的扣费而言可能偏薄,因此投资授权应当写明管理人如何保持足够的流动性来支付费用,而不必被迫卖出。

以实物缴付保费(in specie)

以实物缴付保费(pay the premium in specie),指把现有账户中的合格资产转入保单的托管账户,而不是先卖出再付现金。流程通常是:

  1. 申请人提交资产清单:工具、标识代码、数量、市值、现有托管机构及所在地。
  2. 保险公司对照其参数进行预评估。这不是核保决定,也不是对资产的接受;资产是逐项接受的。
  3. 接受之后,转出银行与保单托管银行按保险公司的指示办理转移,资产按转移日的价值计入保费。

保险公司通常会筛除难以出售、难以估值、带杠杆、或无法由获批托管银行持有的资产,以及会突破监管持股上限的持仓;集中于单一上市公司的头寸往往不符合要求,私人公司股份一般也不符合。IRAS 说明,在新加坡出售股票和金融工具的所得一般不征税,一般被视为个人投资(2026 年 2 月 27 日),但这一说明针对的是新加坡。实物转移在你的居住地可能被视为一次处置,并在当地产生后果。转移之前,请在你的税务居民所在司法辖区取得税务意见。

与美国有关联的家庭

对美国人士来说,新加坡签发的可变合同仍可能引发美国税务问题。根据 26 U.S.C. 第 817(h) 条,可变合同的独立账户如果分散度不足,不被视为人寿保险合同。该条例的安全港测试是:单一投资不超过账户的 55%,任意两项合计不超过 70%,任意三项合计不超过 80%,任意四项合计不超过 90%(26 CFR 1.817-5(b)(1))。在税务裁定 2003-91(Revenue Ruling 2003-91)中,IRS 认为,在持有人不能选择或建议特定投资的情形下,持有人不被视为底层资金资产的所有人。这些规则适用于美国人士,而不是新加坡的税务处理,必须由美国税务顾问评估。如果家庭成员中有美国人士,应及早询问:保险公司是否接受该人士作为保单持有人,会向美国顾问提供哪些持仓层面的信息,以及投资授权能否这样起草,使分散度和管理人的全权委托范围得到书面记录。见 PPLI 与 VUL 和 跨境税务。

应当询问的问题

  • 保险公司当前的参数清单接受哪些资产和哪些司法辖区的资产,上次更新是什么时候?
  • 投资授权是否为全权委托?哪些交易需要事先放行?
  • 现金缓冲是多少,补足期限有多长?
  • 我目前的持仓中,哪些能通过预评估?未通过的怎么处理?
  • 从我现在的银行转出会产生什么费用?
  • 谁在日常监控投资授权的限额?如果限额不是因交易、而是因市场波动而被突破,会发生什么?
  • 已接受的资产日后不再符合参数时(例如被下调评级或退市),保险公司会怎么做?

如果希望在申请之前,把现有投资组合按这些类别做一次筛查,可通过本站联系方式登记需求。

资料来源与日期

  1. Understanding Investment-Linked Insurance Policies(认识投资连结保险保单) — MoneySense (MAS) · 2026-09-28
  2. Investment-linked policies: Guide to fees and pricing(投资连结保单:费用与定价指南) — MoneySense (MAS) · 2026-09-28
  3. Your Guide to Investment-Linked Insurance Policies (March 2026, v2.0)(《投资连结保险保单指南》,2026 年 3 月,v2.0) — Life Insurance Association (LIA) Singapore · 2026-03-05
  4. Notice 307 Investment-Linked Policies(通知 307:投资连结保单) — 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(MAS) · 2021-06-28
  5. Offers of 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s(集体投资计划的发售) — 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(MAS) · 2026-10-05
  6. 26 CFR 1.817-5: Diversification requirements for variable annuity, endowment, and life insurance contracts(26 CFR 1.817-5:可变年金、养老及人寿保险合同的分散度要求) — Cornell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(US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) · 2026-10-22
  7. Revenue Ruling 2003-91 (Internal Revenue Bulletin 2003-33)(税务裁定 2003-91,国内税收公报 2003-33) — US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(IRS) · 2003-07
  8. Gains from sale of property, shares and financial instruments(出售房产、股票及金融工具所得) — Inland Revenue Authority of Singapore (IRAS) · 2026-02-27